留学回国国(境)外学历(位)认证流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2-03-05浏览次数:34494

国(境)外学历(位)认证申请材料
1、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
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);
(2)本人留学期间护照(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;若护照已上交,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);
(3)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(含需认证的学位证书或文凭正本的翻译件原件);
(4)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(含翻译件原件);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,如无成绩单,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;
(5)中国驻外使(领)馆开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;
(6)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获得者,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,并提供论文封面、目录及摘要;
(7)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(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,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,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;博士学位获得者,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(不含硕士研究生)以下,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)。

注: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。
    外文材料,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、留学期间成绩单(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)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。翻译件须提供原件。
   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,需提供预科证明。
   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,另需提供研究证明、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。
   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,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,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,如i-20表等。
    在加拿大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生签证(study permit)。
   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,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、高等教育委员会、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。

2、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
凡是在国外有一学年以上学习经历者,均需在网上提交认证申请。只有全程在内地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才填写“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申请表”。
(1)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);
(2) 本人身份证;
(3) 本人护照(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;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;若护照已上交,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);
(4) 国(境)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(含翻译件原件);
(5) 学习成绩单(含翻译件原件);
(6) 由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开具的合作办学学习证明;
(7) 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获得者,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,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;
(8) 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获得者, 应提供毕业论文封面、目录及摘要,验看毕业论文原件;
(9)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(硕士学位获得者,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,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)。

注: 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。
     外文材料,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、学习期间成绩单等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,翻译件须提供原件。
     如申请人在提交国外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同时,能够提供中方主办方出具的相应中文学位证书和成绩单,则无须另行翻译。
     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须按要求到我中心备案,我中心方可受理该项目毕业生的认证申请。如要了解合作办学备案细则,请中方项目负责人发电子邮件至:
chancy@stnet.cscse.edu.cn联系。
3、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
(1)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);
(2) 本人特区通行证(签注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;若通行证已上交,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);
(3) 所获学位证书正本(含翻译件原件)。如学位证书为中英文对照,则无需翻译;
(4) 学习成绩单(含翻译件原件)。研究学位获得者,如无成绩单,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;
(5)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;
(6) 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获得者, 需提供毕业论文封面、目录及摘要,验看毕业论文原件;
(7)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(硕士学位获得者,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,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;博士学位获得者,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(不含硕士研究生)以下,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);

注: 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。
     外文材料,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、留学期间成绩单(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)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。翻译件须提供原件。
     在香港学习非本地课程并取得学位者,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在港工作证明。

4、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:
(1)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);
(2)本人身份证件;
(3) 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;
(4) 学习成绩单;
(5) 获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,需提供毕业论文封面、目录及摘要;
注: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。

5、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,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、留学期间成绩单(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)等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,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。翻译件须提供原件。上海的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: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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